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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任教师公租房选房须知

2013-09-26 16:54:26点击数:

一、选房时间:2013929日上午830

二、选房地点:学子苑506栋一楼影视厅

三、选房程序及有关事项

1、选房者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。若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参加选房,必须由选房人亲笔书写《委托书》(在签名处按手印),指定被委托人代为选房并办理签订租赁协议等相关事宜,由被委托人持《委托书》、选房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选房。请所有选房人929日上午830分准时到选房地点等候选房。

2、按照《同济医学院第二批公租房专任教师第三榜》公布的排名顺序选房,每人限时5分钟。选房开始后,按排名顺序对每位选房人叫号三遍,若被叫选房人未到场则按序由下一位选房人选房;若选房时间超过5分钟仍未选定,则按序由下一位选房人开始选房;若迟到者在选房结束前赶到现场要求补选,可插入补选。

3、选房人选定住房后在选房榜上签字并按手印,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。

4、选房人选定住房后持《公租房租赁押金缴交通知单》到学院财务部(6061楼)缴纳租房押金(最高押金为3960元,可刷卡),随后返回选房现场签订租赁协议及相关承诺书。

5、租赁协议一式三份,由承租人交所在二级单位(院、系)主管领导签字、二级单位盖章,随后返回选房现场交租赁协议,领取钥匙,选房完毕。

6、水、电、气缴交等相关事宜详见钥匙袋中所附说明。

同济医学院总务办公室房产管理科

0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

友情链接: 卫生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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